欢迎访问 文化法制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文化内参 > 正文

西藏尼玛县:侵扰牧民的棕熊母子被放归自然

时间:2024-09-03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西藏尼玛县:侵扰牧民的棕熊母子被放归自然

  

  野保队员在西藏那曲市尼玛县罗布玉杰野生动物管护站为放归棕熊做准备(8月30日摄)。新华社记者 姜帆 摄

  8月30日,野保队员们将两头侵扰牧民的棕熊运送至远离人类活动区域的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放归自然。据介绍,这两头棕熊应该是母子,于8月25日在西藏那曲市尼玛县军仓乡侵扰牧民时被群众捕获并上报给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野保队员将棕熊运送至西藏那曲市尼玛县的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8月30日摄)。新华社记者 姜帆 摄  

  

  在西藏那曲市尼玛县的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被放归的棕熊母子走向大自然(8月30日摄)。新华社记者 姜帆 摄

  (责编: 李文治 )

  


原文链接:http://lyfzt.xizang.gov.cn/xccx/lytg/202409/t20240902_43406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化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万事通达文化传播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