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6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废止并注销的公告
时间:2022-07-05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教民〔2022〕3号
经查,下列6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该6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废止并注销。自办学许可证注销之日起,各校应依法完成清算、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tzgg/202204/t20220407_2668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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