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文化法制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我省2024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

时间:2024-12-1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不断深化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我省2024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注册入学)。

  一、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可向招生院校申请注册入学。

  二、报名

  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注册入学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与招生院校组织单招考试报名时间相同。考生在招生院校确定的期限内参加申请高职注册入学报名。

  三、录取

  招生院校负责注册入学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期末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表现、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招生院校确定注册入学条件,制定注册入学录取办法。被我省2024年高职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统考、统招。

  四、辽宁省2024年具备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名单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原文链接:https://jyt.ln.gov.cn/jyt/gk/gsgg/2024031115324431138/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化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万事通达文化传播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